治理网络暴力要持续发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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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发布《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《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。专家认为,相关部门密集出手打击网络暴力,体现了治理网络暴力的迫切性。

网络暴力充斥着谩骂、攻击,甚至“人肉搜索”,与网络文明格格不入,令不少人因此受到伤害。比如,去年7月,“95后”女孩郑某拿着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向病床上的爷爷报喜,没想到有人针对她粉色的头发,给她贴上各种恶毒的标签,还有人攻击她生病的爷爷,谣言和网暴给郑某造成巨大的心理创伤,最终导致其自杀身亡。

当前,各种法律法规相对健全,相应的红线、底线一目了然,还有人通过网络发布侮辱谩骂、造谣诽谤、侵犯隐私,以及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道德绑架、贬低歧视、恶意揣测等违法和不良信息,这既与“法不责众”等错误观点有关,也跟平台主体责任没有压实有关。

持续治理网络暴力,我们要切实矫正“法不责众”等错误观念,对于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依法严肃追究,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、组织者、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;要压实平台主体责任,倒逼互联网平台严格贯彻和完善通知删除的程序,完善受害者保护机制,以及防范网暴灰黑产业,处罚恶意实施网络暴力的个体和机构,建立相关信息沟通共享机制。

此前,由于网络暴力概念存在一定的模糊性,其与网络犯罪、网络欺凌之间的区分不够明确,给精准治理网暴带来困难。如今,《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有助于进一步厘清网络暴力概念,将网络暴力信息内涵扩展至违法信息之外的不良信息,使得这些违背伦理道德的违法和不良信息无所遁形,受到法规的规制。此时,只要保证治理持续发力,形成强大的威慑,网络暴力一定会从根本上得到遏制。(贺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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